您好! 欢迎来到万达环保水处理官方网站! 收藏本站 | 网站地图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动态 > “矿物质水、能量水、功能水”都不能用了

“矿物质水、能量水、功能水”都不能用了

作者:万达环保网络部 文章分类: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:2016-05-29 09:58 阅读次数: 文章来源:
文章摘要:
新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开始实施,蒸馏水、冰川水、离子水、小分子水、功能水等打着各种概念的瓶装水将陆续退出市场。按照新国标,以后市场销售的瓶装水除了天然矿…

         新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开始实施,蒸馏水、冰川水、离子水、小分子水、功能水等打着各种概念的瓶装水将陆续退出市场。按照新国标,以后市场销售的瓶装水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,市场上的包装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。昨日,记者在扬州市场调查发现,不少饮用水已提前更换包装。

新规实施---包装水规范标签,“矿物质水”退出市场

  新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国标是强制性标准,针对的是除矿泉水之外的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,将目前市场上的纯净水、蒸馏水、天然水、山泉水等不同品类纳入统一的监管标准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包装饮用水新国标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  变化一:除了天然矿泉水外,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,即不是纯净水就归结为其他类饮用水。包括“蒸馏水”“活化水”“小分子团水”“功能水”“能量水”等,都将被禁止出现在包装水的外包装标签上。

  变化二:多了一排小字—“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”。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、硫酸锌、氯化钙、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,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注类似字样。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清晰、醒目、持久,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别。

  变化三:在标准的术语中,理清了包装饮用水、饮用纯净水、自然来源饮用水、其他饮用水的定义。“饮用矿物质水”名称将不再允许使用。“矿泉水”即为天然的带有矿物质元素的饮用水,而“矿物质水”所含的矿物质则是人为加工食物添加剂,但名称上却很容易与矿泉水混淆,所以被禁用。

河南万达纯净水设备厂家欢迎广大客户朋友前来咨询选购设备!

河南万达环保 水处理设备厂家

全国服务热线

13523020091

万达环保水处理官方微信扫一扫加微信获取报价单